【解读】二套房首付降至四成,满两年免营业税
3月3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这次政策具体将带来哪些调整呢?
调整
步骤1
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
调整前最低首付款比例为60%,北上广深最低首付款比例为70%。
例如:购价值200万元住房首付少付40万。以一套200万元的住房进行分析,如果按调整前的政策,首付款需要120万元,而按照调整的政策计算,首付款则需要80万元。
步骤2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调整:
调整前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贷款9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调整后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步骤3
二手房营业税调整:
调整前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调整后 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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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二套房首付降至四成,满两年免营业税
3月3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