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违约行为有哪些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担保人之间签订的合同,为了防止保险合同提供的主体不能履行义务,对于保险合同的保证义务主体可以依法承担保险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而保险合同的违约,可以包括违反合同约定义务,还可以包括违反法定义务以及违反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义务。
违反保险合同约定义务,最常见的为合同中约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缴纳保险费的义务等;保险人的解释说明义务、及时核实赔付义务、信息保密义务等。
违反保险法、合同法以及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如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合同变更通知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协助义务、安全防范义务、危险程度通知义务、及时救助义务等;保险人不得随意解除保险合同义务。
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附随义务,是规定与合同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60条第2款,是所有类型合同均需遵循的原则及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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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违约行为有哪些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担保人之间签订的合同,为了防止保险合同提供的主体不能履行义务,对于保险合同的保证义务主体可以依法承担保险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