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书可以载明哪些事项
调解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
(4)履行的方式、地点及期限。
(5)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九条
调解协议书可以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三)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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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书可以载明哪些事项
调解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