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抵销权行使的条件

  (一)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二)主动债权合法有效且届履行期。

  (三)主动债权与被告债权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四)被动债权属于可以抵销的范围。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九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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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抵销权行使的条件
  (一)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二)主动债权合法有效且届履行期。   (三)主动债权与被告债权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四)被动债权属于可以抵销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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