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驳回起诉的裁定申请再审(驳回再审申请二审判决生效吗)

1、二审驳回起诉的是否可重新起诉?

   不可以以同一理由再行起诉,应该换一个理由起诉。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审驳回起诉,就不能再起诉了。 一楼和二楼说的都是错误的,是混淆了“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的区别。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原告没有诉权,依照法定程序裁定对当事人的起诉予以驳回。而驳回诉讼请,则是指法院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按照法律规定,“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的法律后果不同。驳回起诉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再次起诉的,如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予受理;驳回诉讼请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及诉讼请重新起诉,若当事人坚持起诉的,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不可以。二审是终审判决。 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 作者:杨彬??发布时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原告提起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如果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在审判实践中,裁定驳回起诉与判决驳回诉讼请容易混淆,有人分不清哪些该用裁定,哪些该用判决。驳回诉讼请是从实体上判决原告败诉,原告虽然有起诉权,但是丧失胜诉权,主要适用于:证据不足,缺乏法律依据,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且无中止、中断、延长理由等。而驳回起诉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主要适用于下列情形: ???――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的当事人。原告必须是有诉讼权利能力且与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必须是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被请的相对人。否则,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不适格,人民法院就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被告不明确。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即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如果没有明确具体的被告,诉讼程序就无从进行,人民法院也无法对案件进行审理。 ???――没有具体的诉讼请、事实和理由。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要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对被告实体权利请的内容,以及提出诉讼请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这些都是起诉中的核心内容。倘若原告起诉时没有具体的诉讼请、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就只有驳回其起诉。 ???――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原告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否则人民法院无权对案件进行审理。例如:企业职工下岗、整体拖欠职工工资;涉及城镇企业(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案件;非法集资而引发的纠纷;涉及到大面积土地调整或者群体性利益的重新分配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追索土地征用补偿费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而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另行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以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发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对判决、裁定以及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原告又以同一事实、理由起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但从程序上撤诉、因证据不足判决驳回诉讼请的除外。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新案处理。 ???――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其他情形。 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起诉的,当事人不缴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的起诉符合条件,则裁定撤销原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被裁定驳回起诉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依法受理。

2、二审被驳回再审什么意思

   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审后,如果对二审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再审的申请。如果再审能翻案,就以再审的结果为最终裁判。 二审终审,不服二审的可以申请再审,但是需要具备法定条件。如需法律帮助可致电计付民律师。

3、再审申请被驳回,还可以再提起再审申请吗?

   在请事项中,除了请撤销第一审判决书,还用不用请撤销省高院的民事裁定书(就是驳回再审申请的文书) 再补充一个问题,是写“因不服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xx)西民三初字第xx《民事判决书》,依法申请再审”, 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诉,要检察院抗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4、民事案件二审被驳回(败诉),不服判决。是申请再审还是申诉?二者有何区别?

   就你说的情况是可以申请再审的,但是需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原审判决有误 你好, 申请再审就是申诉,二者没有区别。 不能了。法律规定,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但因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而再审作出的判决、裁定除外。 法条链接:最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但因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而再审作出的判决、裁定除外。 我国民事纠纷实行二审制度,二审判决为生效判决,不再有上诉程序。只能申请再审 一审判决后,不服审判结果的话还是可以提出申述,重审案件的!

5、民事二审维持一审“驳回起诉”后,怎样申请再审

   第一,法院不存在调解费这种东西,诉讼费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向全社会公布的。是谁和你说要交什么调解费的,当心律师黑你钱。第二,调解后就结案了,不会再有判决了。你之前拿的调解书真假可疑。第三,调解结案后就不能上诉了。但可以申诉或者申请抗诉,申诉和申请抗诉是不要钱的。再次提醒你,当心律师黑你钱。第四,如果省高院受理你的申诉,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如果省高院认为原审没有问题,会发给你裁定,驳回你的申诉;如果省高院觉得有问题,可以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也可以自行重审。重审的话,一切都和一审一样,可以调解,不同意调解的话,直接判决,对判决仍然不服的话,可以上诉。第五,提醒你下,这个社会上好律师不多,捣糨糊的倒非常多。看你从头至尾说的,感觉你是法盲一个,你这种情况很容易被律师黑钱的,小心一点。什么调解费,闻所未闻。如果法敢直接对你说要收调解费,你让法写调解费的收据,然后凭收据直接去找他们院长或上级法院或党委纪检部门投诉它!

6、再审.二审可决定驳回起诉吗

   二审、再审是可以驳回起诉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运用 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提审或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的,可分别情况处理: (1)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 (2)具有本意见第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三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扩展资料: 驳回起诉主要适用于下列情形: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原告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否则人民法院无权对案件进行审理。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以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 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驳回起诉 不是用决定 是用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运用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第一款第(1)项规定,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在审理后“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而未规定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是因为在该司法解释第条中,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决,驳回起诉。因此,用裁定撤销原判决、驳回起诉的权力只能由二审法院在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中行使,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未授权,故不能适用。 意见望 可以,由起诉者向法院取消!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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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驳回起诉的裁定申请再审(驳回再审申请二审判决生效吗)
1、二审驳回起诉的是否可重新起诉?    不可以以同一理由再行起诉,应该换一个理由起诉。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审驳回起诉,就不能再起诉了。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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