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丧失劳动鉴定标准

  上海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神经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植物状态或去皮层状态。

  2.真性或假性延髓麻痹。

  3.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含4级)。

  4.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5.中度(含中度)以上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6.严重肌肉疾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7.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8.完全性混合性失语。

  9.智能障碍,IQ测试≤45。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4级。

  2.单肢瘫肌力3级。

  3.完全性运动性失语。

  4.智能障碍,IQ测试46~54。

  5.癫痫大发作每月3次以上(含3次)。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轻度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2.肌肉疾病影响工作。

  3.不完全性失语。

  4.智能障碍,IQ测试55~84。

  说明

  (1)引起肢体功能障碍的各种神经系统疾病,原则上须经半年以上(含半年)系统治疗。

  (2)植物状态是昏迷后遗留的一种特殊意识障碍,表现为:

  ①智能活动丧失。

  ②不会说话,也不理解他人语言。

  ③不能随意运动,但对刺激可有屈曲逃避反应。

  ④觉醒时睁眼,眼球无目的地游动。

  ⑤主动饮食能力丧失,但可有吞咽或咀嚼动作。

  ⑥大小便失禁。

  ⑦脑电图平坦,后期可有高幅慢波。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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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丧失劳动鉴定标准
  上海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神经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植物状态或去皮层状态。   2.真性或假性延髓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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