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方的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过错方: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过错方是指夫妻二人中因某一人单方面的过错导致婚姻破裂并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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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方的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过错方: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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